「我們的思考是以年為時間單位,但潛意識卻是以千年為單位來思考與生活。因此某些我們覺得無以倫比的新奇經驗,通常只不過是相當古老的故事罷了。」

她,與已婚男子發生感情的女人:情婦。


「婚姻的存續不代表愛情美滿,甚至不代表有愛情。」(袁瓊瓊,〈他人的愛情:蔡琴與楊德昌的故事〉)

「我是情婦」,是《情婦:有關「她」的神話、歷史與詮釋》作者Victoria Griffin寫在前言的第一句話。這本書可視為她為自己而做的研究:關於情婦的定義與此身份所代表的意義。這份研究並非一份情婦史的考察,因為情婦的起源與婚姻制度的由來一樣悠久而不可考;就作者而言,她在結論寫道:「只要有婚姻,就有情婦。」雖然不是情婦史的考察,作者寫作的材料一樣來自歷史,甚至引用了為數不少的神話。Victoria Griffin使用「情婦」一詞時,就已經落入將女性分類與物化的男性中心的思維裡。她自己也承認這一點,但依然延續這樣的脈絡進行她對情婦心理與詮釋的書寫。情婦與妻子各自在男人的生命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與功用。她們享受不同的快樂,承擔不同的風險。她們彼此嫉妒,而一旦想要跨越界線取代對方時,經常落得失敗的下場。


1. 神話裡的情婦:禁忌與刺激的魅力
聖經創世紀第三章記載了人類墮落的故事。夏娃吃了禁果,導致人類被逐出伊甸園,從此有了生老病死與各種磨難苦痛。希臘神話裡也有個類似的女性罪人角色:打開禁忌之盒的潘朵拉。這些神話鼓勵著男人懲罰女人,同時允許他們把自身的過失與懦弱歸到女人頭上。夏娃與潘朵拉是誘惑者。在每個女人身上都可以看見她們的影子,尤其是美麗的女人。男人懼怕她,是因為她挑起他的欲望,他的身體不由自主地會對她產生反應,他的性慾是他所無法控制的領域,所以他要把錯怪到她頭上。是她讓他鬼迷心竅。
打破禁忌本身,即具有非凡的吸引力。佛洛伊德提出所謂的「道德受虐狂(moral masochism)」:受虐狂驅使人去進行「有罪的」行為,這種行為必須藉自虐的意識加以斥退,或者藉由命運強大的親權(parental power)加以嚴懲。為了激怒此一代表父母的終極力量,被虐者必須先進行不當的行為,違反自我的利益,摧毀本身在真實世界的前途,或者必須消滅本身的存在。
西方著名的宮廷羅曼史"Romance of Tristan"(崔斯坦與伊素特)的故事圍繞著愛與死,相當程度反應佛洛伊德的分析。故事主角受到命運的擺佈被迫分離;分離能確保愛情更加炙熱難抑,即使必須犧牲兩人的幸福,甚至生命。即是如此致死的、具有毀滅性的愛情造就羅曼史。崔斯坦與伊素特也許並不相愛,也許他們愛的是愛情,因此激情存續的動力不是對方的存在,而是對方的缺席。
另一則希臘神話裡有關情婦角色的故事,是邱比特與賽姬。傳聞賽姬具有超乎人類語言所能形容的美貌,因而引起維納斯的妒恨;她派遣自己那莽撞不羈的天神兒子邱比特捉弄賽姬,要他讓賽姬愛上最齷齪下流的醜男。沒想到邱比特卻對賽姬一見鍾情,利用法術將她養在他的秘密皇宮裡,並要求賽姬不能探求他的秘密,甚至連他的長相都不能看見。賽姬受到姊妹的挑釁,打破了她對愛人的承諾,邱比特驚醒後立即往天際飛去,拋下瘋狂愛他的賽姬。故事的結局是,賽姬經歷種種磨難後,受到天神的接納,也成為不老的神與邱比特之妻。這則故事的前半段是情婦生活的縮寫:對於外界與社會價值的隱瞞與欺騙,不同角色的扮演,以及最難達到的考驗:不自我欺騙。邱比特與賽姬的故事結局看似合法一夫一妻制的勝利,然而其中卻包含著顛覆的因子,包括對於賽姬情婦生活的美好描述與成為妻子之後的空白、賽姬那兩位扮演傳統價值(忠實但善妒的妻子)的姊姊的下場,以及最後主持他們婚禮的竟是風流成性的宙斯。

2. 歷史上的情婦:她們做為情婦的理由
哀綠綺思被Victoria Griffin視為情婦典範,因為她瞭解並完美實踐了無佔有欲的愛情。哀綠綺思生於西元1100或1101年。她的愛侶是當時著名的學者與教育家彼得‧阿伯拉(Peter Abelard)。一開始是阿伯拉誘拐了年輕的哀綠綺思。哀綠綺思懷孕讓兩人的關係東窗事發。阿伯拉於是做出兩項讓哀綠綺思無法接受的決定:娶她為妻,但是這樁婚姻必須保密。阿伯拉的「補償措施」並未安撫哀綠綺思叔父的怒氣,後來他將阿伯拉閹割作為報復。而哀綠綺思並不想要成為阿伯拉的妻子。因為她堅信婚姻貶損了真愛,剝奪了愛情非利益導向的本質,同時束縛的愛情的喜悅與自由。並且,對於阿伯拉這樣有才華的人來說,婚姻只會讓他偏離自己的目標。她認為不該讓婚姻干擾 阿伯拉對於教會與哲學研究的奉獻,並且恐懼有了家庭之後,阿伯拉這樣崇高的男性將受家庭瑣事纏身。而阿伯拉的反應呢?在他與哀綠綺思結婚之後,他立即要求哀綠綺思到修道院隱居,甚至要求她發院遁世。他並且在兩人的書信中,表示他對於兩人過往的事情感到悔恨。哀綠綺思後來成為修道院院長,擁有許多追隨者與當代修院領袖的敬重。但是她依然能大膽剖析自己的「虛偽」:「我戴上面紗是因為你的命令,而不是出自於對上帝的愛...長久以來,我的偽裝欺騙了你,也欺騙了許多人,讓你把虛偽當作虔誠,你強行出現在我的祈禱中,要我付出我對你的所求。」
英國小說家喬治‧艾略特(George  Eliot)不承認自己的情婦身份。和《簡愛》作者夏綠蒂‧勃朗黛(Charlotte Bronte)一樣,她們在感情中體現的是明顯對立的自卑感與優越感:「我不必過和別人一樣的生活/我不配過和別人一樣的生活」;「我的愛比妻子更純正、更崇高也不緊迫盯人/我不配擁有完整的愛」。Victoria Griffin認為對於這兩位女作家來說,選擇這樣的愛情模式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她們因此有更多的時間創作,同時把對於情感的體驗--不論甜蜜或痛苦--轉化為創意與動力。非全天候的感情適合這一類無法忍受家務以及與心不在焉、反應遲鈍的人共同生活的女性。她們的生活忙碌且豐富,工作有趣也繁重。她們心裡也許並不確定真的很想多跟愛人膩在一起。她們也許在內心深處都害怕成為妻子會完全榨乾她們的創作力,也找不到素材可以創作。
皇室的情婦則是另一種典型。她們運用自己的美貌、智慧與魅力,在權力鬥爭激烈的宮廷中為自己掙得一席之地。然而為了生存,她們經常必須和君王的合法妻子---皇后既鬥智又合作。她們的故事顯示在三角關係中又牽涉權力與政治時,更考驗女性恰如其份地扮演自身角色的智慧。Victoria Griffin認為英國王儲查爾斯的情婦卡蜜拉相當遵守皇室情婦謹言慎行的傳統---成為最模糊,也是外界所知最少的角色。

3. 情婦手則
前文提及,Victoria Griffin這本書是為了她自己而寫。因此,在書的結尾,她提出了自省與期許---當然,她的反省與期許絕不是期待自己重新回到既定社會規範,投入合法的婚姻制度當中。她的期許是關於如何成功扮演情婦角色的期許(雖然她承認她還是想過有一天可以和她的愛人結婚)。她不斷地強調:最好的情婦不會想要取代妻子。也就是說,不會破壞別人家庭、在情人生活中扮演正面角色,並與對方共享豐富感情生活的情婦,往往成功機率最高。同時,她應該學習不要期望太高,並且維持自身的獨立。最好她能擁有一份全心投入的工作,這對情婦而言是拯救的恩賜。她必須保有這般的體認:「感情不一定要天長地久才算彌足珍貴。」情婦是善於自我欺騙與偽裝的,但她謹記自己的虛假。她為愛人付出,而不是讓對方因為被需要而耗弱。她賦予愛人自由,包括離開她的自由。這麼做之後,「如果對方隨時都可以離開我,我才能確定當他和我在一起時,他是真心想待在我身邊。」


讀後心得:

有一句話說得很好:「在愛情面前,人人都會變得愚蠢」。某位心理學大師名言:「愛情是由誤判造成的」。錯覺造就愛情,才會有情婦這種角色。我怎麼看,都覺得做為情婦的女性,除了享受純粹的愛情之外,實在沒有其他好處。也許純粹的愛情帶來靈魂的提升與自身的圓滿,但是過程的磨難實在非常人所能承受。Victoria Griffin書裡提到的很多位情婦,甚至在愛人去世前,連見他最後一面的機會都沒有。因為到了那樣的時刻,她們的愛人只能屬於妻子---那位在法律上擁有配偶頭銜的女性擁有法定的權力處理他的死亡。情婦只能獨享傷痛與遺憾。
妻子的角色與心聲不在Victoria Griffin的討論範圍裡(除了善妒的妻子原型---天神宙斯之妻赫拉之外)。她的書裡面沒有太多妻子的聲音。但讀者也能透過模糊的輪廓看見妻子在簾後隱忍的身影。那位女性擁有一切的安全,只有她能合法地生育他的後代,只有她擁有在陽光下站在他身旁的權利,因為規範與律法站在她那一邊。卻,獨缺愛情。

愛情與婚姻是古今中外最難解的問題,這一事實比任何羅曼史都要永恆。



  娵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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